前言:在撰寫稅務管理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yōu)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yōu)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企業(yè)稅務會計的發(fā)展、作用及特征
(一)企業(yè)稅務會計是反映和監(jiān)督企業(yè)履行稅收義務的工具
企業(yè)稅務會計作為會計學科的一個分支,對企業(yè)以貨幣表現稅務活動的資金運動過程進行系統(tǒng)。全面的反映和監(jiān)督,具有其相對的獨立性和特殊性。因為稅收規(guī)定的計稅依據與企業(yè)會計記載反映的依據并不總是一致的,處理方法、計算口徑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差異。對此,企業(yè)稅務會計應有一套自身獨立的處理準則,通過稅務會計工作所反映出來的情況,保證企業(yè)的稅務活動按照稅收規(guī)定進行,使應納稅金及時、足額地解繳,防止偷、逃、騙、欠稅問題發(fā)生,保證企業(yè)認真、完整、正確地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不熟悉稅收規(guī)定、未盡納稅義務而受處罰所導致的損失。
(二)企業(yè)稅務會計要在稅法的制約下操作
對于企業(yè)財務會計核算方法、處理方法等,企業(yè)可以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和《企業(yè)財務通則》,并結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加以選擇。但作為企業(yè)稅務會計,必須嚴格按照稅法(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運作,受稅收規(guī)定制約,不能任意選擇或更改。例如企業(yè)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在固定資產的折舊上、可在現行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限總和法等幾種方法中選擇,采用其中一種;在存貨核算中,企業(yè)可在加權平均法、后進先出法、先進先出法等五種方法中選擇。但企業(yè)稅務會計只能依照稅收規(guī)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方式及存貨核算方法進行核算,并需報稅務機關批準或備案。也就是說,企業(yè)的經濟行為和財務會計核算涉及到稅務問題時,應以稅收規(guī)定為依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財務會計制度與稅收規(guī)定要求不一致時,應以稅收規(guī)定為準繩,進行必要的調整。
(三)企業(yè)稅務會計具有稅收籌劃的作用
在工業(yè)生產中,用各種壓力機和裝在壓力機上的專用工具,通過壓力把金屬或非金屬材料制出所需形狀的零件或制品,這種專用工具統(tǒng)稱為模具。模具是生產各種工業(yè)產品的重要基礎工藝裝備,是能生產出具有一定形狀和尺寸要求的零件的一種生產工具,被稱之為“百業(yè)之母”。對模具采用適當的會計處理及稅務籌劃方法非常重要。本文結合現行會計制度和稅收政策,對生產用模具的稅務籌劃進行了探討,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一、模具的性質界定
(一)模具屬于固定資產還是屬于低值易耗品生產用模具的取得方式有外購和自制兩種。模具屬于勞動資料,生產用模具屬于固定資產還是屬于低值易耗品,主要看此模具是否符合固定資產的條件?!吨腥A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9條規(guī)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是指:(1)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2)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符合以上標準的模具應當作為固定資產。屬于固定資產的,其所涉及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有些模具雖然價值很大,但往往使用時間不超過1年,這類模具屬于低值易耗品,其進項稅允許抵扣。外購材料自制模具中屬于固定資產的模具,購買該材料支付的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或作進項稅額轉出;其中屬于低值易耗品的模具,其外購材料支付的進項稅額允許抵扣。
(二)模具屬于供方資產還是需方資產模具的所有權有屬供方所有和需方所有兩種類型。這里的供方是指使用模具生產產品的一方,需方是指訂購產品的一方。當然模具的使用權總屬于供方。模具所有權屬供方所有時,應該作為供方的資產,供方按前面所述標準列作固定資產或低值易耗品;模具所有權屬需方所有即模具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情況,主要體現在專用產品的交易上,如特殊機械配件、特殊建筑型材、形狀特殊的工具等等。模具所有權屬需方的一般情形是需方需要開發(fā)新產品,委托供方自制或購買模具并生產產品,雙方約定先由需方提供圖紙或實物,并預付部分或全部款模具款。如果供方把模具制造完成并向需方提供產品達到約定數量或金額時,供方需向需方返還預付部分或全部的模具款。模具的產權歸需方所有,生產使用權屬供方所有,供方不得將模具轉讓或借給他人使用,這是目前采用十分廣泛的結算方式。在這種模式下,模具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相分離的。因為所有權屬需方所有,供方只有使用權,模具應確認為需方的資產,從交易的實質上來說,即使供方因為達到約定數量或金額時返還全部的模具款,供方仍然不得將模具轉讓或借給他人使用,也就是說供方仍然沒有模具的所有權。退還預付部分或全部的模具款實際上是一種促銷行為,是一種折扣銷售,實質上并不影響需方擁有模具的所有權和模具的實際價值?;谶@樣的分析,筆者認為模具所有權屬需方所有時,應該作為需方的資產,需方按前述標準列作固定資產或低值易耗品。
二、生產用模具的稅務籌劃
(一)模具所有權屬供方所有時的稅務籌劃
稅務是一種獨立于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之間而專門從事稅收中介服務的行業(yè)。它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fā)展和多層次征稅制度的形成而逐步建立發(fā)展起來的,是現代市場經濟社會中稅收征收管理體系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當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實行了稅務制度,建立較早、專業(yè)化程度較高、較規(guī)范完善的,首推日本的“稅理士制度”,我國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guī)定,在1994年頒布了《稅務試行辦法》,這標志著我國稅務制度的正式誕生。我國的稅務雖然起步較晚,但是發(fā)展是很迅速的。雖然在發(fā)展過程中也存在不少問題,但是,整體來說,稅務對維護納稅人權利,減輕稅務機關負擔,促進稅收執(zhí)法轉型都有很重要的意義。本文將從稅務的概念及其特點、稅務的原則、稅務人、稅務業(yè)務和稅務法律責任等方面,對我國的稅務制度予以闡述。
一、稅務制度概述
(一)稅務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詞,在不同的法典和法規(guī)中有不同的含義。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人在權限內,以被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人對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由此可見,是指人以被人的名義在權限內進行直接對被人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稅務屬于民事的一種,是一種專項的。所謂稅務是指,稅務人(注冊稅務師)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范圍內,以稅務師事務所的名義,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名義,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
稅務作為民事的一種,一方面具有民事的特性,另一方面作為一種利用專門知識提供的社會服務,必然有其獨特的性征:
1.主體的特定性
關鍵字:行政審查稅務機關納稅人人注冊會計師納稅接受
稅務范疇的界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稅務試點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稅務是指稅務人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根據我國加入WTO的法律性文件附件9《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的規(guī)定,稅務應歸屬于稅務服務業(yè)。而按照《聯(lián)合國中心產品分類》項目的劃分,稅務服務業(yè)(編號8630)包括企業(yè)稅收計劃編制和咨詢服務(編號86301)、企業(yè)稅收報表的編制和審閱服務(編號86302)、個人稅收編制和計劃服務(編號86303)、其他與稅收相關的服務(編號86309)。
從我國設置稅務制度的原意看,稅務的主要任務是為需要服務的納稅人提供幫助,重點是為納稅人提供咨詢服務,特別是為廣大的中小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提供服務。如稅務機關提倡稅務人為個體戶建賬和申報納稅提供服務。而按照《聯(lián)合國中心產品分類》的界定,稅務服務業(yè)范圍廣泛。但我國僅就稅務設立規(guī)范,其他稅務服務并未納入規(guī)范范圍。而實際上,其他稅收服務主要涉及納稅人和稅務咨詢機構,一般不涉及到稅務機關,是一種民事合同關系。稅務咨詢機構在從事不涉及稅務機關的業(yè)務時,只須遵守國家法律,比如刑法、合同法、稅收法律即可,所以也無須專門立法規(guī)范。
有人認為,稅務應為稅務機關服務,把是否有利于降低稅收征收成本和增加稅款入庫作為稅務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標志指標。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比較片面,不利于稅務行業(yè)制度的健全和發(fā)展。
1.稅務機關向納稅人征收稅款不僅僅是經濟法律關系,同時也是行政法律關系。按照行政法學的觀點,行政法作為管理職能的“管理論”學說早已過時,而西方國家的行政法是為了限制、控制行政機關職權的“控制論”學說暫未被我國大部分學者所接受,我國法學界廣為接受的是行政法是為了平衡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關系的“平衡論”學說。按照此種觀點,在繁雜的稅法面前納稅人無疑處于弱勢地位,國家為了平衡作為強者的稅務機關和作為弱者的納稅人權利義務關系,在賦予稅務機關很大行政權力的同時,也設立稅務制度,讓稅務人幫助納稅人,以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