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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為黨的十八勝利召開創(chuàng)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huán)境,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深入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有效提升火災防控能力和水平,確保我縣文化市場和系統(tǒng)內重點部位、重點場所的平安穩(wěn)定。
二、組織機構
成立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黨的十消防安全保衛(wèi)戰(zhàn)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屬單位負責人和機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消防安全保衛(wèi)戰(zhàn)的組織協(xié)調、信息傳遞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副局長兼任。
三、工作任務
(一)夯實火災防控基礎。持續(xù)深化“清剿火患”戰(zhàn)役,結合“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化火災隱患治理。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公共文化場所、歌舞娛樂場所、網吧、出版物經營場所、印刷企業(yè)和文物保護單位等場所開展全面消防監(jiān)督檢查,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設施不符合要求,違規(guī)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電氣線路破損等火災隱患。國慶期間以文物保護單位為重點,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檢查。十召開前夕和召開期間,重點對公共娛樂場所進行集中檢查,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
(二)增強滅火救援能力。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大隊要組織娛樂場所、文物保護等單位開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練工作;局屬單位有獨立樓院的必須組織消防安全演練,以提高火災應急救援能力。
(三)深化消防宣傳培訓。各單位要以消防宣傳“五進”為載體,組織實施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宣傳活動,組織消防志愿者開展社會消防宣傳教育等志愿活動,在娛樂場所、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落實消防宣傳“三提示”。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大隊應組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進行專門培訓,提高經營者的自主消防管理能力。局屬單位要組織干部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階段(9日27日至9月28日)。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機制,召開專門會議,逐級動員部署,落實工作任務、責任、措施。
(二)實施階段(9月29日至9月30日)。統(tǒng)籌推進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滅火救援演練等工作。各單位按照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落實各項工作。
(三)攻堅階段(10月1日至黨的十閉幕)。十開幕前,各單位要專題分析消防安全形勢,針對薄弱環(huán)節(jié)和突出問題,查漏補缺,開展攻堅行動,強化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火災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四)總結階段(黨的十閉幕后5日內)。各單位對消防安全保衛(wèi)戰(zhàn)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局將通報各單位消防安全保衛(wèi)戰(zhàn)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黨的十是我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舉國關注,舉世矚目。各單位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十消防安保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作為十安全保衛(wèi)的重要組成部分,周密部署,確保全勝。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的責任,把這次消防安全保衛(wèi)戰(zhàn)放在當前工作的首位,迅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切實采取果斷措施進行治理,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檢查不合格,以及被公安消防部門依法查封、責令停產停業(yè)的文化經營場所,應予以取締或吊銷文化經營許可證照。
關鍵詞:莆田;荔城區(qū);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保護
荔城區(qū)存有豐富的文物古跡,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6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38處,區(qū)級文物保護單位40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96處。在這次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中,荔城區(qū)實地調查了普查點269處,登錄不可移動文物 259處,古建筑占有232處。因此。如何切實做好我區(qū)古建筑的消防及安全保護工作,就成了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本文試就荔城區(qū)轄區(qū)內的古建筑文物的消防及安全工作做點探討。
一、古建筑文物外部環(huán)境因素
1.古建筑亂拆亂建現(xiàn)象比較嚴重,古建筑本身和周圍環(huán)境受到破壞。有的古建筑民居出于自身利益考慮,隨意拆除古建筑,新建現(xiàn)代建筑。如拱辰辦東陽村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明清民居建筑群,由于自然和人為的破壞,有的古建筑改變了原有的風貌與格局。在古建筑邊上隨時可以看到炮樓式的現(xiàn)代建筑,與古建筑風格不協(xié)調,文物環(huán)境風貌受到嚴重破壞。
2.古建筑外在安全隱患嚴重,防火、防盜難度大。文物古建筑的不合理使用,極大的加重了古建筑的火災負載。由于占用單位復雜,管理不是很到位,在古建筑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亂接電線現(xiàn)像嚴重。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大宗伯第,由于歷史的原因,電線、有線電視線、網絡線、電話線等線路全經大門進入,加上大宗伯第大門周邊小吃店電線亂拉、煤渣亂堆,造成極大的消防安全隱患,在1991年和1993年就曾因電路老化引起火災。
3.經濟建設的快步發(fā)展,城市改造造成古建筑受到破壞。如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朱天貴祠,作為莆田市委市政府城建18個重點項目之一的東大路南北側舊城改造正式動工建設,朱天貴祠亦在改造范圍之內。為此,市政府規(guī)定朱天貴祠異地遷建東巖山,但由于原住戶與開發(fā)商因安置費用未能達成協(xié)議,故拖到今天該祠還未能遷建?,F(xiàn)朱天貴祠已破敗不堪,墻身嚴重開裂,部分建筑物已先后倒塌,構成重大的安全隱患。
二、古建筑內部現(xiàn)狀。
荔城區(qū)轄區(qū)內現(xiàn)存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以木結構為主要結構形式,基礎上立木柱,柱上架木梁,梁上再立瓜柱,瓜柱上再架梁,層層疊疊,壘成一組木構架,加之古建筑的木材經過長期的自然干燥,含水量極低,極易燃燒。特別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由于質地疏松,在干燥的季節(jié),遇到火星也會起火,火災危險性極大。這些古建筑經歷了歷朝歷代的風雨侵蝕,造成木質腐蝕、干燥,而且其表面漆油漆涂料耐火等級極低,一點小小的火苗足以使其化為灰燼,這使得它們脆弱而不堪一擊。從平面布局上看,多為群體建筑,前后殿堂相連,廊道相接,建筑單體間距很小,沒有消防通道,給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很大難度。從建筑格式看,古建筑多為跨度大、空間大的殿堂式建筑,房屋相當寬大,發(fā)生火災時,整個屋內充滿煙霧,煙霧和熱量不容易散發(fā),最終容易倒致轟燃現(xiàn)象。
三、造成古建筑遭受破壞的主要原因
1.宣傳不夠,文物保護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缺乏責任主體意識。群眾文物保護意識淡薄?;鹪?、電源管理不嚴,沒有樹立起“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責任主體意識。由于古民居、祠堂、宮廟等多為民間古建筑文物集中處,可是這些古建筑往往被當?shù)厝罕娪靡猿鲎?、堆放雜物或者任其荒廢。特別是拆除古建筑等現(xiàn)象在農村普遍存在,古建筑風貌因此遭受破壞。在一部分群眾眼中,文物與物品并無多少差別,被盜了或者損毀了也不在意。
2.古建筑文物本身存在安全隱患,容易引發(fā)安全事故。荔城區(qū)民居古建筑文物多,住戶多為老人小孩,消防意識自然薄弱,而且民居內普遍使用電器,電器線路老化、現(xiàn)象嚴重,危及古建筑文物安全。也為消防安全帶來隱患。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大宗伯弟、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郭尚先故居、彭鵬故居、雙池陳尚書宅等民居古建筑,線路亂拉亂接現(xiàn)象隨處可見,有的燈具及用電設備距可燃物極近,有些線路直接敷設在可燃的構件上。又如區(qū)級文物保護單位東角百廿間大厝,因線路老化短路差點引發(fā)火災事故,幸好發(fā)現(xiàn)得早,及時撲救,才沒造成損失。
3.古建筑文物普遍存在既沒有足夠的訓練有素的人員,也沒有一定數(shù)量,一定威力的滅火設備,安全保障系數(shù)低。并且存在消防通道障礙。古建筑年代久遠,所存有的滅火設施不適用于現(xiàn)代,又由于與普通民居毗鄰,胡同狹窄,市政基礎設施陳舊,消防車輛根本無法接近,消防通道普遍缺乏。
4.古建筑文物保護經費短缺。由于地方財政緊張,加上文物保護還不夠重視,古建筑文物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嚴重缺乏,民居古建筑文物自救能力低。
四、加強古建筑保護的思考
1.要全面貫徹落實文物保護工作“五納入”,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文物保護法》、《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明確古建筑文物保護的職能部門。落實好相關部門的職責。健全管理機制,普及消防知識,努力預防火災發(fā)生。要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協(xié)調解決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難點問題。依法解決古建筑文物保護維修經費問題。把防火管理目標分解到每一個部門,確保各項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2.要建立健全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加強古建筑文物消防的宣傳力度。提高古建筑文物消防自救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要以《消防法》、《文物保護法》和《古建筑消防管理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為依據(jù),以預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為目標,堅持“保護與整改相結合、利用與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為保障古建筑文物的安全,預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減輕和消除突發(fā)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應制定《文物消防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嚴密防范各種突發(fā)事件。同時制定《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員工作職責》、《村級文物保護協(xié)管員職責》和《文物保護董事會章程》等,落實文物保護安全責任制。與文物保護員簽訂《文物保護消防安全責任狀》,指導文物保護員按責任書中所規(guī)定的規(guī)章制度建章立制。進一步提高各有關職能部門對文物保護工作的認識,把文物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定期開展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定期開展對古建筑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廣泛開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消防常識宣傳。切實增強文物保護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文物保護工作要得以落實,必需依靠廣大熱心人士,要用各種宣傳手段教育、動員、提高人們對保護文物重要意義的認識,使“保護文物人人有責”思想深入人心。讓人們意識到文物保護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鼓勵人們自覺參與文物保護事業(yè)。
3.加強消防設施建設。古建筑要盡量配備室外消防栓,如無法達到,則要配置夠量的滅火器,建立消防貯水池或備有消防水缸、消防砂、鐵鍬等,以備不時之需。
4.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在古建筑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線要采用鋼芯絕緣導線穿管架設,不得將電線直接設在可燃的構件上。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要利用修繕改造的機會將電氣線路的改造納入維修方案中,對線路已老化又不能立即整改的,應嚴禁用電或限制用電等措施,在古建筑內禁止使用碘鎢燈等大功率照明燈具和電爐、取暖器等電加熱器,清除所有電源插座,照明燈具距可燃物要有一定距離,對使用的電器設施、設備應當由專職電工定期檢查和維修。對有雷擊危險的古建筑。要安裝避雷設施,并定期檢測和維修。
5.加強火源管理,在古建筑內嚴禁堆放柴草、木料及汽油、液化氣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燃放和焚燒,要指定遠離古建筑的焚燒點,并定人定崗負責管理,確保消防安全。
6.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好職責,有條件的地方要依靠現(xiàn)代科學技術,實現(xiàn)對古建筑文物的消防安全監(jiān)控、監(jiān)測和管理。要深入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消除火災隱患,同時要針對古建筑的特點,制定文物消防安全事故處置預案,通過培訓和演練使文物保護員對消防安全事故處置預案達到熟悉處置流程步驟和可操作。
我國是一個文明古國,中華兒女無不以輝煌燦爛的文化遺產而自豪。要讓這種自豪感延續(xù)下去并且不斷積累升華,全體公民都有義務和責任保護文化遺產。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給后人,留給社會的一份豐厚的文化遺產,所具有的精神價值、文化價值是不可估量的。豐富多彩的古代建筑是我國文化遺產的重要部分,理應得到悉心保護。加強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確保文物古建筑的安全意義非常重大,是關系到對歷史負責、對文化負責、對祖國負責的大問題。因此,做好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文化遺產保護的一項緊迫而又重要的工作。
參考文獻:
[1]吳志強;寺廟(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對策的思考與研究;中國消防;2004年第9期
古商城在給自己添光增彩的同時,其自身的消防安全隱患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先天的不足:狹窄的通道,水源的缺乏,建筑結構的復雜,電氣線路的老化凌亂,消防設施的簡陋等方面亟需解決;后天的問題:游客人流的聚集,表演、餐飲、住宿等營業(yè)性場所增加,加之城內居民用火用電頻繁,這也從某些方面加大了古商城的消防安全隱患。
一、**商城消防安全管理現(xiàn)狀分析
(一)消防安全責任不明,消防安全管理困難。由于歷史的原因,**商城建筑房屋產權復雜,有單位房、房管所公房、公私混合房、私房四類,消防安全管理涉及部門單位較多,由于經費短缺和主管部門重視力度不夠等原因,各職能部門、社區(qū)居委會和企業(yè)等單位的消防管理領導組織機構和制度不健全,導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得到有效落實。
(二)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目前,**商城由湖南省天一旅游有限公司管理。該單位單位對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在資金投入上不足,致使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條件得不到改善,單位的消防設施配置不齊,自防自救能力較差。另外古商城內部居民均為弱勢群體,以老弱病殘居多,自防自救能力差,生活用火、用電不規(guī)范,部分居民在木質閣樓上使用煤炭進行生火取暖、做飯,烘烤臘貨、脲片;同時婚喪喜慶、節(jié)假日期間隨意燃放煙花爆竹,極易引發(fā)火災。
(三)消防設施簡陋匱乏。城市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城市建設的發(fā)展,古商城內的消防供水管網為枝狀,消防供水與生活用水共管,管徑為65㎜,供水水壓不夠,古商城內的9具消火栓分布雜亂,達不到消火栓保護半徑標準,缺乏保養(yǎng),居民住宅消防設施一片空白,10個“太平缸”大都損壞,只能作文物參觀,不能使用。
(四)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一是地形復雜,彎多坡陡,加之“七沖八巷九條街”的市井格局,由于過去古城內街道小巷是碼頭,青石板鋪而成,通道狹窄,消防車無法進入。二是內部古建筑群(窨子屋)多為兩進兩層或兩進三層、三進三層,三層上南北間有天橋連通,窨子屋多為依山勢而建。建筑結構多為木質,地板、柱子、屋架、隔墻都是木料,耐火等級低;加之年久失修,經過明火常年熏烤和自然侵蝕,部分木料近似碳化,房屋相互毗連防火間距嚴重不足。三是電氣線路敷設不規(guī)范,危及古商城消防安全。電線老化、絕緣破損情況較為嚴重,電線未穿管,直接敷設于易燃木構件上并且相當凌亂。敷設之初,僅考慮照明用電;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電器物品廣泛使用,用電設備明顯增強,超負荷現(xiàn)象嚴重,極易釀成火災。
二、**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一)明確職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根據(jù)新《消防法》和國務院十五號令《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要求,結合**商城的實際情況,洪江區(qū)消防大隊一方面堅持勤請示多匯報。引起區(qū)工委、管委領導高度重視,將消防工作納入管委工作日事議程,每年至少兩次以上把古商城消防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以書面文字材料向區(qū)工委、管委領導作詳細匯報,提請區(qū)管委召開辦公會專題研究解決。另一方面積極為政府出謀劃策,當好參謀。認真研究古建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積極協(xié)調解決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重大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全區(qū)年終綜合治理考評,全面加強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同時還積極協(xié)調各職能部門關系,明確其消防工作職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長效工作機制。在全區(qū)消防工作會議上,區(qū)管委與古商城內街道辦事處、建筑產權單位負責人簽訂了《古商城消防安全隱患整改責任狀》,將古商城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和期限明確細化,落實到位。
(二)強化聯(lián)合執(zhí)法,加大火災隱患整治力度。認真貫徹公安部60號、106號、107號令精神,考慮到**商城文物遺址保護涉及部門單位較多,火災隱患問題整改難度大。一是嚴格督促天一旅游公司和二街辦事處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管理人及其職責,嚴格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24小時值班和消防巡查措施,建立防火檔案,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指導天一旅游公司制訂滅火應急方案,并組織、滅火疏散演練;同時加強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專兼防火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二是提請管委組織文化、旅游、建設等單位加強聯(lián)合檢查。針對古商城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工作由建設部門牽頭,文化、旅游部門要加大文物建筑危房維修改造;建設部門要督促房產局公房租賃規(guī)范,待開發(fā)景點部位嚴禁將公房承租、轉讓,減少古商城城內的常住人口,督促自來水公司加強古城周圍和內部市政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電力公司對古商城電氣線路按照先景點線路后住房的順序進行改造。三是加強行政許可方面的配合。嚴把審批關,努力從源頭杜絕火災隱患。建設、文化部門對于存在生產、生活用火危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行政許可,一律不得予以批準;建設部門要嚴格控制古商城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對新建的違章建筑要予以;文化部門對于在文物古建筑內經營的娛樂場所,必須依法責令停產、停業(yè)、停止使用或改變使用用途。
(三)加大消防設施建設經費投入力度。建議古商城旅游開發(fā)改造過程中,管委和開發(fā)建設單位要投入資金加強市政消防設施建設,消防供水與生活用水分離,消防供水管網改為環(huán)狀,供水管經達100mm以上,水壓應考慮消防用水的要求,增設市政消火栓,同時對銹蝕的市政消火栓和壁栓進行全面保養(yǎng)。添置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每具消火栓配置5盤13型65mm水帶和一支消防水槍;天一旅游公司應將每處景點重要部位配備4具4kg干粉滅火器,所有太平缸要進行維修,同時每個太平缸旁添加2個水桶,公共消防設施交付給街道辦事處或社區(qū)居委會管理使用。通過消防部門的努力,由區(qū)管委出資為二街辦事處一次性配置了3支水槍、3把扳手、8盤水帶和70具干粉滅火器,并對銹蝕的消火栓進行了更新;天一旅游公司也增添了4000余元的滅火器材。
(四)建立義務消防隊。古商城內部要建立1支10人以上專職消防隊,由青壯年男子和具有消防經驗人員組成,通過消防培訓演練,專職隊人員要會報警、會使用消防設施、會疏散人員,每天負責古商城內部的打更、巡查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消除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下統(tǒng)稱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下統(tǒng)稱消防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六條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單位可以根據(jù)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缺席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信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八條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tǒng)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tǒng)一管理。
第十條居民住宅區(qū)的物業(yè)管理單位應當在管理范圍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防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消防車信道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其它物業(yè)管理單位應當對受委托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十一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下列范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以下統(tǒng)稱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yī)院、養(yǎng)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fā)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yè);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九)服裝、制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yè);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十一)其它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分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集中的大型倉庫和堆場,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xiàn)場,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它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公眾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下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當?shù)毓蚕罊C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開業(yè)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xù),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責任明確;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完全的操作規(guī)程;
(四)員工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五)建筑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一)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七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
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現(xiàn)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八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公布執(zhí)行。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第十九條單位應當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公眾聚集場所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qū)和使用區(qū)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qū)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jiān)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yè)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第二十一條單位應當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信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信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營業(yè)、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它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單位應當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四條單位發(fā)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持。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二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它單位可以根據(jù)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信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況。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yè)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營業(yè)結束時應當對營業(yè)現(xiàn)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yī)院、養(yǎng)老院、寄宿制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六條機關、團體、事業(yè)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它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信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信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它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單位應當按照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yǎng)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第二十八條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第二十九條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說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五章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十條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信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二條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jù)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第三十三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yè)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shù)厝嗣裾畧蟾妗?/p>
第三十五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六條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七條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yè)、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寓教于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第三十八條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它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guī)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第七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它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第八章消防檔案
第四十一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tǒng)一保管、備查。
第四十二條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y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三條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fā)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guī)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其它單位應當將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fā)的各種法律文書、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等統(tǒng)一保管備查。
第九章獎懲
第四十五條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它處理。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guī)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根據(jù)國務院、省市政府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要求,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yè)必須客安全、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嚴格落實黨政領導責任、部門監(jiān)管責任和單位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嚴格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全面做好滅火救援各項準備,切實加強全省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堅決確保全縣火災形勢穩(wěn)定。
縣政府成立__縣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消防安全工作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縣長__任組長,副縣長馬郡、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羅照榮任副組長,縣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孟和達來、縣公安局副局長夏永梅及縣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指導推進和督導檢查、信息傳遞、數(shù)據(jù)收集等工作,王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1、對全縣石油化工企業(yè)和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單位和場所摸清底數(shù),建立臺賬;
2、從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審批許可情況、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專(兼)職消防隊伍建立情況、消防設施完好情況、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等方面進行細致排查,對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或違法行為頂格執(zhí)法,堅決查處,并以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員會名義通報行業(yè)部門;
3、嚴格執(zhí)法,堅決落實八個“一律”剛性措施。(對未經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一律堅決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對發(fā)現(xiàn)無證從事生產、經營、運輸?shù)膯挝患凹?、乙類生產、儲存場所設在地下、半地下的,一律通報安監(jiān)部門予以取締;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生產、儲存、經營或者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一律堅決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一律堅決責令停產停業(yè);對違法規(guī)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或違反規(guī)定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一律堅決給予罰款或拘留處罰;對機動車不安裝防火罩進入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區(qū)或人員密集場所,或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過程中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的,一律堅決給予責任人罰款或行政拘留處罰;對單位存在的消防設施器材不足、占用防火間距等方面的火災隱患,一律堅決責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處罰;對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一律堅決予以臨時查封并提請當?shù)卣畳炫贫睫k,限期整改消除。)
(二)滅火救援準備工作
1、牢固樹立安全理念,規(guī)范安全處置行動程序和滅火救援現(xiàn)場秩序,強化官兵的個人防護,嚴格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科學指揮,依規(guī)指揮;嚴肅火場紀律,嚴糾“六亂”問題;開展多隊、多部門實戰(zhàn)聯(lián)合演練,從力量的聯(lián)勤聯(lián)動、專家輔助決策、戰(zhàn)勤保障等重點環(huán)節(jié)入手,開展區(qū)域性聯(lián)合實戰(zhàn)演練,提升整體作戰(zhàn)效能。
2、逐一對轄區(qū)人員密集場所、石油化工企業(yè)、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間等單位開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qū);全面推進市政消火栓、農村“土”消火栓建設,加快水源摸排工作,建
立單位企業(yè)水源檔案;修訂完善作戰(zhàn)指揮信息卡,確保管用實用。 3、充分利用現(xiàn)有設施裝備,結合轄區(qū)實際,開展偵察、救生、滅火、排煙、供水、堵漏、輸轉、洗消等模擬化、實戰(zhàn)化、專業(yè)化訓練和濃煙、高溫、轟燃、爆炸、地震、洪澇等實戰(zhàn)環(huán)境下開展全員、實裝、實景練兵活動,全面提升初戰(zhàn)打贏制勝能力;組織開展勤務實戰(zhàn)化課題大討論活動;全方位、多渠道宣傳比武練兵活動,激發(fā)官兵訓練熱情,營造濃厚比武氛圍。
4、強化火場風險科學評估意識,開展火場風險規(guī)避訓練教育,邀請專家授課;開展石油化工企業(yè)、易燃易爆等場所單位實景教學,促使官兵掌握其工藝流程、管道閥門和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特性等專業(yè)問題。
5、強化車輛裝備維護保養(yǎng)和實戰(zhàn)性能測試,確保官兵熟知熟用和器材完整好用。大隊每周、中隊每天必須對隨車所有裝備器材檢查一遍,每周車場日必須全部下車下架進行維護、保養(yǎng)、更換。每次出警歸隊后,要在第一時間更換補充水帶、油料、鋸片等器材,及時恢復戰(zhàn)備狀態(tài)。廣泛動員裝備技師、班長、骨干開展車輛裝備器材發(fā)明革新活動,立足滅火救援實際需要,切實發(fā)明革新一批管用實用的裝備器材。
6、拓展指揮中心功能,將安監(jiān)局物聯(lián)網信息化平臺接入指揮中心,遠程監(jiān)控轄區(qū)危險化學品、文物古建筑等場所,時時監(jiān)控重點部位。
7、加快推進《政府目標責任書》簽訂的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任務進度,督促協(xié)調政府相關部門盡快解決;對已建成的政府專職消防隊,人員、車輛裝備達不到要求的,要提請政府配齊配全人員、車輛裝備。
8、加強對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專職隊業(yè)務指導工作,督促企業(yè)落實消防經費保障,配齊車輛器材及個人防護裝備,儲備充足的滅火藥劑;開展現(xiàn)役隊與企業(yè)專職消防隊伍、相關應急部門、力量的實戰(zhàn)聯(lián)合演練,提升整體作戰(zhàn)效能。
9、加強執(zhí)勤備戰(zhàn)檢查,各級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在位,消防車輛“水、電、油、氣”充足,官兵對裝備器材熟知熟用,且完整好用;嚴格執(zhí)行信息報送制度,對于重大、緊急信息要第一時間向當?shù)毓矙C關和指揮中心報告,嚴禁遲報、瞞報、漏報現(xiàn)象的發(fā)生。加強網絡輿情監(jiān)控管理工作,對涉消負面信息,要積極主動妥善處置,嚴防惡意炒作和事態(tài)擴大。
(三)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1、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渠道,針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火災特點,廣泛宣傳火災報警、初起火災撲救及火場自救逃生等消防知識。
2、督促企業(yè)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常識學習、滅火疏散逃生演練,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集中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點崗位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3、從正反兩方面進行宣傳報道,廣泛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及時曝光場所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和重大火災隱患,切實形成強力整治火災隱患、全力防控事故發(fā)生的輿論聲勢;
4、鼓勵群眾舉報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火災隱患,對群眾舉報重大火災隱患核查屬實的,給予重獎,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火災隱患整治的積極性。
專項行動從2015年8月中旬開始,至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排查階段(即日起至9月22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工作機制,全面動員部署。在夏季消防檢查工作基礎上,對轄區(qū)所有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再進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23日至11月22日)
綜合運用重點檢查、專項檢查、聯(lián)合檢查、突擊抽查、交叉檢查等工作方式,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火災隱患。
(三)鞏固深化階段(11月23日至12月25日)
對重點地區(qū)和單位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對已停產停業(yè)的場所單位逐一復查,確保整改到位,鞏固專項行動成果。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針對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推動建立常態(tài)化工作機制。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xiāng)鎮(zhèn)、各有關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制定針對當?shù)赝怀鰡栴}的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結合夏季消防檢查、抗戰(zhàn)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安保和成立50周年大慶安保等工作,成立專門機構、統(tǒng)籌安排部署、細化工作任務,靠實工作責任、狠抓工作落實,迅速開展排查整治工作臺,建立工作臺賬,確保專項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二)部門聯(lián)動,強化配合。要在夏季消防檢查工作基礎上,對轄區(qū)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底數(shù)重新進行摸排,將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梳理研判,對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從嚴查處。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突出“高、嚴、細、實”,落實定人、定崗、定責措施,把各項工作抓實、抓好、抓細。安監(jiān)、質監(jiān)、交通、環(huán)保等部門,要切實加大監(jiān)督執(zhí)法力度,依法查處易燃易爆危險品消防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督促落實相關單位、場所主體責任;住建、牧農、商務、工商、食藥、衛(wèi)生等有關行業(yè)主管部門,要對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