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武漢仲裁委員會(武漢國際仲裁中心);湖北省法學會仲裁法研究會 主辦單位:武漢仲裁委員會;湖北省法學會仲裁法研究會
半年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nèi)
《商事仲裁》由劉建勤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2006年,由武漢仲裁委員會(武漢國際仲裁中心);湖北省法學會仲裁法研究會主管、武漢仲裁委員會;湖北省法學會仲裁法研究會主辦的一本經(jīng)濟領域?qū)I(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nèi)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參考文獻:論著文章要求15條以上,主要引用近3~5年內(nèi)的新文獻。按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采用順序編碼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shù)字標出。
2、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基金編號××××)”,并附證書復印件。
3、倫理學要求:凡涉及人的調(diào)查研究型論文,包括心理調(diào)查量表,需提供倫理審查證明文件,涉及患者(受試者)的,應簽訂知情同意書,如所在單位沒有倫理委員會,則要說明研究是否符合《赫爾辛基宣言》的原則。
4、文中敘述時不需重復表和圖的數(shù)據(jù),只需簡述其主要發(fā)現(xiàn)。分別按其在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連續(xù)編碼,并按先見文后見表(圖)的原則排列。
5、本刊主要發(fā)表與醫(yī)學有關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性論文,來稿應反映作者的研究成果,特別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切忌簡單的現(xiàn)象羅列和工作總結。稿件應實事求是,觀點明確,論據(jù)充分,邏輯嚴密,語言流暢,文字簡潔。論文不少于6000字。
6、前言應充分說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義、本文擬解決的問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獻,全面評述相關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創(chuàng)新性,不要忽視國內(nèi)同行的工作。
7、文稿中摘引他人成果,請按《著作權法》有關規(guī)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其來源,并以注釋的形式在文后列出。
8、文題:應簡明確切,盡量不用副標題,以20個字以內(nèi)為宜。若有國家或部、省級基金資助或?qū)俟リP項目的論文,請在文題頁左下方腳注位置注明基金來源及編號,并提供基金項目復印件。
9、摘要和關鍵詞:論文需附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需能反映文章內(nèi)容,本刊采用報道式摘要,即為一段式,無需寫成結構式摘要。除教育類論文外,其他論文需附英文摘要,中英文摘要文意應基本一致。關鍵詞一般3~8個,置于摘要下方。英文關鍵詞應與中文關鍵詞對應。
10、作者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之間加逗號分隔;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順序相同的數(shù)字;所有單位用一個圓括號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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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100073
主編:劉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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